发布时间:2020-12-14 浏览次数:10
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材料工程系
关于给予钟汶含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
川工程院材学[2020]09号
钟汶含是2020级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二班学生,学号202022030768。
2020-2021学年第1学期钟汶含于2020年11月17日安全大检查中发现使用大功率电器,在做出书面检讨后未按处罚流程递交检讨书,认错态度不积极,造成了不良后果。根据我院《学生违纪处理办法》十三条第(一)款之规定,经系部研究,决定给予钟汶含同学警告处分。
如本人对处分决定有异议,自接到本处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有权依据《学生申诉处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。
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材料工程系
2020年12月11日